「一樓一鳳」經營者承認與警員串謀 供妓女拘捕換取掃蕩資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6/12 22:21

最後更新: 2019/06/12 22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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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一樓一鳳」經營者承認與警員串謀,供妓女拘捕換取掃蕩資訊。

「一樓一鳳」經營者於廉署人員放蛇掃黃後被捕,被控依靠他人賣淫為生罪,他替廉署進行錄影會面時,承認與1名警員私下合作,向警員提供指定數目妓女供拘捕,以換取警方突擊掃蕩日期等資訊。涉案經營者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項依靠他人賣淫為生罪及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,同案另一被告則否認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,押後至8月7日再訊,兩人准保釋候審。

被告章逸星(34歲),今承認1項依靠他人賣淫為生罪及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,另一被告陳肇其(57歲)則否則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。代表律師指,章願意協助廉政公署調查,又指被告任職食肆水吧員工、育有1名3歲女兒,為家中經濟枝柱,另一被告則押後再訊。案件押後至8月7日再訊,兩人續准保釋。

據章承認的案情指,廉署於2017年12月28日派員「放蛇」假扮嫖客,光顧被告於灣仔富士大廈經營之「一樓一鳳」,以預先登記編號的鈔票付款,翌日於其褲袋搜出其中5張100元鈔票。章於警誡下承認每次妓女接客所收取費用,均會被他從中提取100至150元費用。

被告警誡下亦透露,2016至2017年間經營「一樓一鳳」時,因一直密切關注警方掃蕩行動,故能在警方採取行動前指示旗下妓女暫時停業。一名不知名警員在2016年5月,因執法行動苦無成果而接觸被告,要求他配合警方行動。

被告遂在雙方同意下,於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,與該名警員數次通過電話及微信聯絡,得知期間3次掃蕩行動日期及時間。與另外5名經營者協調後,每次均安排特定房間供警方進行調查,並拘捕約4至5名從內地持雙程證來港賣淫女子,以供該名警員「交差」。

於上述日子後期,該名警員介紹另一陳姓警員與被告及另一同行合作,至2017年3月,雙方合作中斷。被告續稱由於懼怕警方將採取更激烈的掃蕩行動,影響其經營,因此選擇與該名警員合作。